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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迎更多群体进门 山东属**

2017-06-15 16:56

   2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等弱势群体职工的合法权益,从今年开始,我市在兰山区实施了在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城镇私营企业等范围内开始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将享受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同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这在我省尚属**。

 

  截至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委托济南英格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为我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223人代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缴存金额162万元,为11家汽车销售公司等企业临时人员**了缴存手续,新增职工673人,缴存额40万元。今后,这部分人员在购建住房时,可通过低息住房贷款解决资金上的困难,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职工,还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贷款贴息补助。

 

  记者还了解到,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与行政事业单位的额度是一样的,只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3万元,即可申请10倍,即30万元的住房贷款。